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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5


匿名
 (2008-05-19 21:12:23 )
 


張祥暉顧問
 RE:RE:政府採購法問題詢問 (2008-05-24 10:35:29 )
邵維兄的意見個人深表肯定,但有意見補充如下:
1.
本案所敍之「許可證」如屬履約之必要,則廠商並非喪失系爭契約之權利或免除義務,而係民法上履約不能之問題。例如包裝水供應商喪取水許可證,則尚未供貨之標的將因無法取得而無法給付;若以他來源之飲水交資,則有「瑕疵給付」之問題,應在驗收時要求限期改正、退貨或換貨,複驗不合格,則解除或終止契約。
2.
「許可證」如非屬履約之必要,則無礙廠商之契約地位,例如職業工會之入會許可證(或會員證)失效,則因無關原來履約能力,不應有解除或終止契約之問題。
3.
邵維兄見解令人折服,故希將本問答完整PO於「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網」,以饕同好。

參考資料
www.helpu.com.tw
 


邵維
 RE:RE:政府採購法問題詢問 (2008-05-24 10:34:29 )
一.此一許可證如係政府核發予廠商,而廠商必須取得此一許可方能營業時,則履約過程中許可證到期,則該廠商即不得營業,當然不能履約,機關自應終止或解除契約,如廠商有可歸責之原因時,機關更可依契約或民法有關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賠償。
二.許可證如係依法令所必須具備始得營業者,機關於辦理招標時時,可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6款規定,將該許可證訂為廠商資格,惟由於該許可證屬履約所必備,所以審標時一般均應審查其許可證之效期是否逾履約期限,如此審標方有其實益,但在某些情形,許可證係到期後可換發者,則招標機關於審標時,自可不必審杳證許可證之有效期,惟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,到期如未取得新許可時,機關如何處理之條款。
三.可否繼續履約,必須視此一採購案性質而定,如係財物採購一次交貨,則只要其交貨時有許可即可,如係勞務性採購,且係繼續性契約,則中斷三至四個月未有許證即不能履約,此時自應終止契約,至於工程採購,如真有此類必須許可證,始得施工情形,則此時未有許可證時,自無法施工,但如進度未落後或未逾期,自可等待其取得許可後再進場,但如係可歸責於廠商致未取得許可證無法施工時間,仍必須計入工期。
四.建議您下次提出問題時,可否說得較為明確,因為惟有如此,才能有明確的答案。
祝福您
 


張祥暉顧問
 RE:RE:RE:政府採購法問題詢問 (2008-05-22 23:58:08 )
謝謝您的造訪。
基本上,誠如之前的回答,該廠商雖因在履約期間喪失某項許可證,但除非合於解除或終止契約之要件(不論是意定或法定),則其契約上之權利與義務應不受影響。
以上,請參考。
 


匿名
 RE:RE:政府採購法問題詢問 (2008-05-22 13:13:31 )
張顧問,謝謝您詳盡的回答,這樣說,假設這個廠商7月可以通過許可,如果他可以繼續在合約期間履行完成契約項目,也是合法的囉!
很感謝您撥冗回答我的問題。
 


張祥暉顧問
 RE:政府採購法問題詢問 (2008-05-21 21:14:22 )
您好,謹代表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網回答如下,請參考:

1
1.1
政府採購法對於廠商資格主要規定在第36、37條,其主要精神在「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為限」;終止契約之規定除「意定解除或終止」(依契約中訂定之解除或終止條款規定,例如因公共利益之解除或終止,第64條參照)外,法定解除或終止,須依第50、59、66條規定辦理,否則應依第6條規定,以公平合理原則平等待廠商及民法第148條規定,誠信履約。簡言之,不符採購法第50、59、、64、66條規定者,機關不得逕自解解或終止契約,否則應有損害賠償之責任。
1.2
廠商在投標時具有契約要求之許可證等條件,經機關審標合格,履約過程中雖有許可證失效之情,但如不符前開條款規定,或契約另有約定外,基本上,尚難以認定廠商違約,業主(機關)因此終止契約,理由似嫌牽強。

2.
2.1
契約簽約發包時,許可證是合格的,但該許可證並未涵蓋整個契約期程,是否為合格廠商?應視招標文件對合格廠商之條件如何規定。如果疏未規定,則審標人員(辦理規格和資格審查之人)並無疏失,蓋渠等係依事先公告之招標文件審標,豈可歸責?若渠等不依招標文件審標,縱係因發現所稱之許可證問題而判定不合格標,反有逾權之行。正確做法,是依第48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暫停開標,修訂招標文件後重新公告開標。
2.2
但本案仍有行政疏失,此應追究採購計畫作業人員對投標資格未善盡注意,致有前情。

3.
試舉一例說明,廠商於投標時為合格廠商,且因此得標。但履約過程中,因另案停權,則其原契約之履約資格應不受影響,但嗣後則喪失他案之投標、承包或分包資格。就所舉之例對照本案即可發現,縱用申證空窗期,尚難據此認定該廠商已喪失履約權利及義務。

4.
以上回答希望能令您滿意,倘有需要進一步探討,歡迎至「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網」,www.helpu.com.tw,留言板留言,或以Skype直接與專家學者視訊通話。此外,為擴大分享知識,本問題與本人之回答,如蒙不棄,將轉貼至「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網」留言板,讓更多人可以分享與討論。

P.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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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YAHOO搜尋引擎鍵入「政府採購知識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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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
www.helpu.com.tw、本人著作:政府採購法契約解除與終止規定之探討(月旦)(本網站資料庫可蒐尋得到)、及本人其它研究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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