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祥暉顧問 |
RE:什麼是政府採購公告中的不刊公告? (2008-04-20 15:59:19 )
1.您的問題不是十分明確,因此就所知儘量回答,希望能令你滿意.
2.在政府採購法規定下的採購中「公開(透明化」是立法意旨,而為達此目的,在政府採購公告中公告購案相關資訊,例如招標公告,招標文件更正公告,甚至決標公告,都是滿足此一立法目的之重要手段.是以,原則上政府採購無法自招標至決標,凡大眾(廠商)有權獲知之資訊,採購機關均應加以公告.
3.但此基本原則仍可能有例外情形,例如,採限制性招標之購案,其招標階段即無須公告(第18條第3項);又如軍事或機密採購,其決標資訊亦無須公告(法61條及細則84條參照).
您所謂之「不刊公告」可能是類似情形,希望回答能令您滿意.
參考資料
政府採購法第1,18,27,61條;施行細則19,34,84條;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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